侯祥旭律师担任公司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简        介
     
   侯祥旭律师,广东人,中山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曾在广东羊城律师事务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工作多年,之后一直在东莞市长安镇成立最早、目前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即广东鹏派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东莞市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2009年度被东莞市司法局授予律师工作先进个人。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来,通过办理了大量的民事、经济、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在客户至上,勤勉尽职的理念倡导下,为广大中外客户提供了专业、严谨、优质、高效的律师法律服务,如作为著名的的商标PUMA持有人德国的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在中国对侵犯其PUMA及豹图形商标的代理人进行诉讼维权,并因此一直深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从业多年来先后担任东莞市北村鼎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厦岗贵惠电子厂、东莞贵名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骏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厦岗西城玩具厂、香港信威压铸有限公司、东莞市百悦机电设备厂、东莞长安迅伟五金铸造厂、东莞煜森精密端子有限公司、东莞市正德连接器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代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百信模具有限公司、东莞市瑞娜思家具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智宝制品厂、东莞市泰隆织造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康怡乐幼儿园、东莞大岭山盛基小学、东莞市虎门金色阳光幼儿园等数十家大、中型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企业的运营及规范化管理,合同起草与审核,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与此同时也为公司企业规避各种经营风险,在公司法律顾问、民商经济案件、劳动争议、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工程房地产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见解和较高的造诣,特别擅长于办理各种疑难、复杂法律纠纷。长期服务于东莞、广州、深圳地区的公司企业和个人。
 一、我所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收取年法律顾问费用后,提供以下(一)至(八)免费的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如下:
   (一)、日常法律咨询
     律师担任公司日常法律顾问后,将通过适当的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获取公司的信息,帮助公司分析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的法律问题,根据律师掌握的法律知识和经验预防、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
      受聘律师通过日常法律咨询解决公司遇到的问题时,能够使公司较早地发现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可以避免到发生严重问题后再去解决而使公司增加各种不必要的损失。
    (二)、起草及审查公司日常经营、交易合同
      公司设立之日起就意味着要对外发生交易行为,律师受聘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后,将通过与公司具体的营业部门的有效沟通,详细了解和掌握公司订立交易合同的目的和具体要求,结合公司的运营需要,防范潜在风险,以使公司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同时,根据公司的要求,将公司的日常经营、交易合同进行针对公司经营行为特点的规范,以使公司具体营业部门批量化操作。
   (三)、通过非诉讼方式处理公司经营、交易过程中的纠纷
      律师在公司发生经营、交易纠纷后,通常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和步骤:
1、从专业角度理清该纠纷的法律关系:现实的经营和交易过程中,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往往容易通俗地或者被误导地将正在从事的经营和交易行为错误的定性和归类。受聘律师就是通过专业的审查,理顺这些纠纷背后的法律关系,使之正确的定性和归类,为良好的处理纠纷打下基础。
2、根据对该纠纷法律关系的分析,同时兼顾公司经营管理者的各种不同考虑,制定最佳非诉讼方案:
A. 通过律师以代理人的身份与其沟通、谈判,争取和平的解决纠纷;
B. 通过发送律师函,正式地告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回应律师所提要求;
(四)、指导并协助公司建立劳动人事制度,完善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等
      劳动人事制度对于公司内部管理十分重要,尤其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建立完善劳动人事制度愈发显得对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性。其中,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在劳动人事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律师通过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积累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经验,迅速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人事制度。
(五)、提供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不同的职能部门,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范围,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尤其针对公司销售人员,要加强合同法和禁止商业贿赂以及禁止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培训;针对公司技术人员同样也要加强禁止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培训等等。
公司通过律师对员工的法律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积极防范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行为,避免公司员工因为不熟悉相关法律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重大经济损失。
(六)、指导并协助公司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并将应收账款管理纳入之内
      指导公司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得合同的订立、履行状况能够形成文字记录并归档管理。同时,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赋予财务部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要求财务部门对应收帐款及时清理,避免应收账款因超过时效而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七)、 指导并协助建立公司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公司业务特点和发展方向,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协助公司建立与之相配合的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制度,使公司的组织结构真正转化成现实或潜在的竞争优势。
(八)、日常法律事务
1、 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2、 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3、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4、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6、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7、 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8、应甲方要求,参与一般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论证和分析;
9、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公司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10、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意见书和法律建议书。
二、我所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后,对律师参与重大经济或商务合同的谈判及诉讼案件法律事务按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给予6-7折优惠。具体如下:
(一)、优先并优惠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
(二)、优先并优惠接受甲方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或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参加民事、经济、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侯祥旭律师
电话:13556780220\13380060997
电子邮件:lawyer-hou@163.com